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

本公司重視股東知的權利並防範內線交易,除明訂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之外,尚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其中第二章保障股東權益之第十條;包括本公司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此外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對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辦理「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對新任董事及經理人於上任後3個月內安排教育宣導,對新任受僱人則由人事於職前訓練時予以教育宣導。

112年宣導項目如下:

112年5月26日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共計156人次,採視訊及線上方式進行1.5小時「反貪腐反賄賂及不誠信行為風險之探討」宣導說明。
112年10月13日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共計21人次辦理實體「企業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宣導說明課程。